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奉行什么国防政策独立自主自力更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规定,中国奉行“积极防御的国防政策”。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
1. 独立自主:中国国防事业必须独立自主,不能受外界势力的影响或控制。必须按照中国实际情况,根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原则,确定国防发展的指导方向和政策。
2. 自力更生:中国国防建设必须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来完成。要加强自主创新,开发生产国防所需的先进武器装备和技术,不能依赖向外国输入。要培养建设适应国防需要的人才队伍。
3. 非军事化:中国的国防发展必须是适度的和完全的防御性质。中国坚持不首先使用武力,不以武力胁迫他国,不在对外关系中搞军事扩张。中国国防实力的提高必须与维护和平相适应。
4. 联合战略:中国国防实施积极防御的政策,但并不排除其他国家的合作。中国的国防政策实施可以采取单独行动,也可以与其他国家在互利互惠的原则下进行必要的联合和合作。
所以,总的来说,根据中国国防法的规定,中国国防政策遵循“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非军事化和联合战略”的原则。中国国防发展不受外部势力支配,主要依靠自身力量,且国防建设的目的在于维护和平稳定,并不排除与其他国家进行必要的合作。这就是中国奉行的积极防御的国防政策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