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于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它于2009年2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总共包含6章61条,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检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确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明确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主体责任。设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如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建立食品安全档案等。
3. 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职责作出规定,要求加强对食品的检验检测。
4. 要求各级政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采取及时效果的控制措施,做好公开通报等。
5.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作出严厉处罚,如对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单位可以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6. 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中国食品行业秩序,保障公民食品安全健康起到很大作用。它是食品安全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