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世界版权公约》平面版权来自何方?

答:
《世界版权公约》(WCT)中的平面版权规定来自两方面:
第一,WCT承认《伯尔尼公约》中关于平面作品版权的规定,即画作、图形、插图等视觉艺术作品的版权。《伯尔尼公约》作为第一个国际版权条约,于1886年确定了包括平面作品在内的文学艺术作品版权保护的国际标准。WCT的通过进一步确保了《伯尔尼公约》中关于平面作品版权的国际性承认和保护。
第二,WCT还特别增加了关于平面图形用户界面的版权保护规定。WCT第6条第1款规定:“编辑者根据本公约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复制它平面图形用户界面,或由此界面生成的任何 substantial 部分。”这一规定首次在国际版权法中明确承认了平面图形用户界面(GUI)的版权,如书籍、杂志等的网页设计,为其提供了国际性的版权保护。
所以,《世界版权公约》中关于平面作品版权的来源主要有两点:一是继承和确认了《伯尔尼公约》中对平面作品版权的保护;二是WCT自己新增加的对平面图形用户界面的版权保护规定。这两方面的规定共同确保了平面作品在国际范围内的版权保护,为平面设计等视觉艺术创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综上,《世界版权公约》中关于平面作品版权保护的规定来源于《伯尔尼公约》和WCT自己的新规定,既继承和发展了《伯尔尼公约》,也有WCT的新作用和贡献。WCT对平面版权的保护从国际层面提供了较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