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临时管理规约一般由( )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A.当地政府主管部门B.业主委员会

答:
临时管理规约一般由业主委员会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理由如下:
1. 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的利益。在物业销售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可以合理地保障业主的权利,规定物业的管理规则和使用限制,为业主挑选合适的买家。这需要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代表来制定和决定。
2. 业主委员会熟悉物业情况。作为物业的管理方,业主委员会最清楚物业的实际情况,知道业主的管理需求和期望。所以,业主委员会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可以切合物业和业主的实际,更加实用和可操作。
3. 业主委员会有效提高执行力。由业主委员会制定的规约,业主们更愿意遵守和执行。如果由外部主管部门制定,业主的执行意愿和力度可能会降低。规约的实施效果依赖于业主的配合与支持,所以应由业主委员会制定。
4. 符合相关法规。《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应由业主委员会完成。如果由其他机构制定,可能导致规约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给执行带来障碍。
所以,临时管理规约一般和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业主委员会既代表业主利益,又熟悉物业情况,制定的规约更切实可行,也更容易得到业主的支持与配合,这也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临时管理规约的制定应由业主委员会完成,而非政府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