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的规定错误的一项是( )。

答: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的规定主要有:
1. 不得离开本市或县,需要事先报告并经公安机关同意。这是为了便于案件办理和可能的出庭作证。
2. 需要定期报到,接受询问。这是为了随时了解案情进展和被取保候审人的动向。
3. 不得销毁、转移、隐藏证据。这是为了保全证据,便于案件调查。
4. 需要提供担保人和担保金。这是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法律追究。
5. 不得阻挠案件调查。这是为了保证案件顺利进行。
6. 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警察要求的规定。这是守法的基本要求。
以上除第4项“需要提供担保人和担保金”之外,其余各项规定都属于取保候审的必要措施,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提供担保人和担保金虽然有利于监督,但是并非必须,不提供担保也不妨碍取保候审。
所以,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需要提供担保人和担保金”属于错误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是否提供担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安机关不应当将其列为必须遵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