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学校退休教师死亡,家属申请丧葬费、抚恤金,单位需履行那些职责?

答:
学校退休教师死亡后,学校作为原工作单位,需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发放丧葬费。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应发放一定的丧葬费以资助家属办理丧葬。丧葬费的标准根据当地政府规定,通常为退休教师当年工资的一定比例。
2. 发放遗属抚恤金。学校应向教师遗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的标准也有政府规定,通常为教师离退休时工资的一定倍数。
3. 协助家属申请其他补助。除学校应发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外,家属还可以申请其他补助,如医疗补助等。学校应协助家属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和程序。
4. 与家属沟通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应与教师家属保持沟通,了解家属的具体需求,提供各种帮助与协调。并协助家属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后续手续。
5. expressing condolences. 学校领导和同事应前往吊唁,表达诚挚慰问。整个学校也应为逝者举行追悼会,致哀悼念。
6. 保留遗产与档案。学校应妥善保管教师生前遗留在学校的个人物品与档案,并在家属要求时返还。
所以,简而言之,学校应履行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提供各种协助与便利,表达慰问,并保管遗产与档案等职责。这是学校作为教师离退休前的工作单位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