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生育津贴超过一年未领怎么办

答:
生育津贴超过一年未领取的情况,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 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部门)的生育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领取超过一年的生育津贴。申请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人社部门会审核材料并制作生育津贴审批表。
2. 收集超过一年未领取的生育津贴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diffs > 家庭收入证明、配偶身份证明等。这些材料的开具时间要在一年前,且内容要真实准确。
3. 人社部门会组织评审小组评审超期生育津贴的申请情况。评审小组会审核你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并进行家庭实际调查。调查内容主要验证你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生育津贴超期未领取的原因。
4. 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后,人社部门会根据评审结果和生育政策规定,补发超过一年未领取的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与正常生育津贴相同,会直接转入你的个人银行账户。
5. 若评审不通过,人社部门会书面通知申请人评审结果和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申诉,人社部门会在收到申诉后10日内做出最终评审结果。
对应用此流程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生育服务窗口咨询。人社部门会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提供帮助,促进合理合法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