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政府可以强拆违章建筑吗

答:
政府在一定情况下有权利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违反城乡规划。如果该建筑违反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或违反乡村规划,影响城乡规划实施,政府有权拆除。
2. 占道经营或影响交通。如果建筑物占用人行道、道路进行经营造成交通阻塞,政府可以拆除。
3. 妨碍公共设施。如果建筑物妨碍或影响公共设施如桥梁、道路的施工和使用,政府有权拆除。
4. 安全隐患。如果建筑物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经建筑评估属于危房,为保障公共安全政府可以强制拆除。
5. 超过建设用地范围。如果建筑物超出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或占用公共配套用地,政府有权拆除超出部分和恢复原状。
6. 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业主如果不能提供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手续证明,政府亦可视情节严重性拆除。
7. 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建筑用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无法通过变更手续修正,政府有权拆除并恢复土地利用规划。
但是,政府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前,应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多方论证确认拆除理由与时机,尽可能选择性拆除或留足会同整改的余地,以兼顾社会稳定与法治精神。任何强制拆除行为都应符合法定程序与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