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逾期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答:
您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逾期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60日)没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可以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30日是起诉期间,不是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所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期间计算方式是:
1. 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一般为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起算30日内提起诉讼;
2. 但仍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这一法定期限内提出。
举个例子:某人2020年1月1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那么:
1. 申请人可以在2020年3月2日(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30日内)前提起行政诉讼;
2. 但如果申请人是在2020年6月30日才知道或应当知道此行政行为的,那么最晚还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6个月期限内)提起诉讼。
希望上述回答能够解答您的疑问,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