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区对地(市)党委、政府(行署)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中,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
区对地(市)党委、政府(行署)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贫困人口脱贫率。主要考核当地贫困人口脱贫的总体进度和效果,关键看贫困人口脱贫数量和比例是否达到当年的目标任务。
2. 贫困村脱贫率。考核当地贫困村整体脱贫情况,看贫困村脱贫的数量和比例是否完成年度目标。
3. 产业发展情况。考察当地脱贫攻坚的主导产业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贫困人口是否得到实际增收,如项目建设情况、贫困人口参与产业化的人数和收入增加情况等。
4.基础设施建设。考核交通、通讯、饮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在贫困地区的建设和改善情况,是否实实在在地惠及贫困群众。
5.公共服务保障。考察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在贫困地区的提供和改善情况,是否让贫困人口享有更加便捷和优质的公共服务。
6.社会保障水平。考核贫困人口的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在本地的落实和保障水平。
7.干部队伍建设。考察当地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是否得到显著提高。
以上几个方面内容较为全面和详尽。区对地(市)党委、政府(行署)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主要就是从这几个角度来进行评估当地的脱贫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