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加收10%服务费怎么算

答:
如果要加收10%的服务费,可以按以下步骤计算:
1. 首先计算出餐费总金额(不含服务费),假设为100元。
2. 10%的服务费就是总金额的10%,也就是100 * 0.1 = 10元。
3. 所以100元的餐费加上10元的服务费,总计需要支付的金额是100 + 10 = 110元。
4. 在开具发票或者收款时,可以将110元的金额分为两项:餐费100元和服务费10元。既可以写明两个金额,也可以只写餐费100元,然后在餐费项下面说明“含服务费10元”。
5. 如果客人支付120元,那么需要找零的金额就是支付金额120元 minus 总计金额110元,也就是120 - 110 = 10元找零。
6. 餐厅收到120元后,给客人10元找零的同时,在其账本上记录110元的营业收入,其中100元记入餐费收入,10元记入服务费收入。
所以关键是根据原来的金额乘以服务费比例(此例是10%)来计算服务费金额,最后原来的金额和服务费金额相加,得到需要支付的总金额。客户支付的金额和总金额之差则为找零金额。收款时及时更新营业收入记录,将餐费收入和服务费收入分录入。
如有需要,请知会我,我很乐意提供更详尽的解释和举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