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单笔权证买卖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万份,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元人民币。A.100,0.001
答: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1. 单笔权证交易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份。这是为了控制单笔交易对市场的冲击和影响,避免出现错价交易等情况,保证市场的平稳运行。
2. 权证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这是根据权证的特点确定的,因为权证的实际价格通常在0.1元到10元之间浮动,所以设定0.001元的价格单位可以达到较高的价格精度,方便投资者报价和交易。
3. 上述规定主要考虑如下几点:
(1) 权证是高杠杆的金融产品,价格变动较为敏感,所以需要较高的报价和成交精度。0.001元的价格单位可以基本满足要求。
(2) 权证的发行量和流通量较大,如果不限制单笔申报数量,极端情况下会出现某个投资者独立推动市场行情的情况,影响市场的公平和效率。所以需要适当限制单笔申报数量,一般设置在50-100万份之间。
(3) 权证市场的流动性较强,交易频繁,如果报价和交易单位过大,会加大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而0.001元和100万份的规定可以平衡投资者的需求和交易成本。
(4) 相关规定需要遵循激励竞争、公平交易、保护投资者等原则,同时考虑市场流动性和成交效率,找寻一个适度的平衡点。上述100万份和0.001元的规定基本达到了这种平衡。
所以综上,单笔权证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份和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的规定是基于权证市场的特点而制定的,目的在于确保市场的公平、高效和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