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与社保死亡赔偿可以双赔吗
答:
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与社会保险死亡赔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双赔。双赔的相关规定如下:
1. 交通事故赔偿采取责任认定原则,与社会保险赔偿的过错认定原则不同。所以即使被保险人有一定过错,也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
2. 社会保险赔偿遵循"先行赔付"原则,交通事故赔偿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所以社会保险赔偿通常会先行支付,交通事故赔偿需要一定时间获得。
3. 交通事故赔偿包含人身伤亡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社会保险只涵盖人身伤亡,不包含财产损失。所以在人身伤亡赔偿可以双赔的情况下,财产损失部分只能通过交通事故赔偿获得。
4. 交通事故赔偿的赔付标准高于社会保险赔偿。所以在双赔情况下,交通事故赔偿可以补足社会保险赔偿的差额部分。
5. 双赔后,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扣除社会保险已赔付部分。交通事故赔偿人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为交通事故应得赔偿额减去社会保险已获得赔偿额。
综上,对于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在满足相关法律条件下,社会保险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双赔,但交通事故赔偿会扣除社会保险已支付的赔偿金额。双赔可以最大限度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