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信用证的开立方法之一信开,即以邮寄方式开证
答:
信开即通过邮寄方式开立信用证,其操作步骤如下:
1. 申请人(即出口人)准备开证申请书,详细填写开证银行名称、信用证金额和期限、合同编号、所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并附上进口商提供的采购合同复印件。
2. 申请人将开证申请书和合同邮寄给开证银行,开证银行收到申请书后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在约3-7个工作日内办理开立信用证。开证银行会选择邮资预付的挂号信把开出的信用证原件直接邮寄给受益人(即进口商)。
3.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应立即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敞口期、有效期、金额、融资条款等是否正确无误。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开证银行联系确认。确认无误后,受益人可根据信用证条款向申请人发运货物。
4. 受益人根据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后,制作发运单证及其他单据,连同信用证原件一并邮寄给开证银行,以申请付款。开证银行审核单据后,会将款项支付给受益人。
5. 受益人收到款项后,会将交单(即提单或运单)及其他单据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后方可提取货物。
信开方式具有操作简便、费用较低的优点,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信用证或单据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或延误会给交易造成不便,且电邮更改信用证内容也比较困难。所以信开适用于规模较小、风险可控的跨境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