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学校对危险化学废物处理工作标准是

答:
学校对危险化学废物处理的工作标准应包括以下几点:
1. 分类收集:根据废物的物理化学特性与危险性对不同的危险化学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不允许混合收集,以防止危险化学反应的发生。分类收集的废物应贴有标识,注明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等信息。
2. 专门储存:危险化学废物应在远离热源、火种的通风后的专门储存间或柜中储存,并做好防雨防潮处理。储存场所应配有相应的防护设施和灭火器材。
3. 严格监控:危险化学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全过程应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对废物数量、种类进行严格登记,并定期检查储存场所,如发现渗漏或其他问题应及时处理。
4. 定期转运:定期按照相关规定向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营企业转运,转运前应提供废物的详细信息,并与运营企业签订转运协议。转运过程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废物泄露等事故发生。
5. 处置记录:各项工作均应做好详尽记录,如废物产生记录、储存检查记录、转运记录等,并如实保存,以便环境监管部门查看。
6. 员工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确保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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