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官问商标名字怎么取的?要怎么回答好

答:
法官询问商标名字的来由,需要提供以下详细说明以作清晰的回答:
1. 商标名字选定的原则。如方便记忆、与产品或服务属性相符、有一定的知名度等。要说明选名遵循正当合法的原则,没有模仿或者冒用他人商标的意图。
2. 商标名字的含义。如果商标名字具有一定的意义,应该说明其中的寓意或者与产品的关系。如果纯属想象且没有特定含义,也需要作出说明。这可以表明商标名字的独创性,没有借用或模仿其他词或词素的意思。 
3. 商标名字产生的过程。可以简单介绍商标名字产生的创意来源以及形成过程,如通过公司内部提案产生、聘请专业机构等,然后经过挑选和决定最终确定。这些说明有助于证明商标的合法权利来源。
4. 使用商标的时间和范围。可以提供商标名称开始使用的时间,并且说明目前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或者服务范围,既证明商标的持续使用,也表明商标专用权的范围。这有助于认定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
5. 是否存在相似商标。如果存在相似的商标,需要说明两者的区别,以及可能产生的相互影响。这可以表明申请注册商标不会产生混淆,不影响其他同行的合法权益。
6. 商标使用的监督措施。可提供商标使用规范及监督措施,说明企业为保证商标的专一使用所采取的管理手段,如商标使用手册等。这表明企业的商标意识和维权态度。 
以上详细的说明可以清晰回答法官关于商标名字来由的疑问,亦能证明商标申请合法及排除他人权益受损的可能。但回答也应适度,避免过于复杂或繁琐,以免增加法官的判断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