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有哪些规定?

答: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小微企业减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免50%的附加税。
2.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对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5%的附加税,对认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5年内减免20%的附加税。
3. 科技型中小企业减免。对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减免15%的附加税。对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3年内减免20%的附加税。
4. 高校毕业生创业减免。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济或新办民营企业的,5年内减免20%的附加税。
5. 职工教育经费附加税减免。企业支付的职工教育经费,可按实际支付额的1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 公益性捐赠扣除。企业对公益性事业的捐赠,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企业实际捐赠额的12%计算扣除额。
7. 技术改造附加税减免。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其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 产学研合作项目减免。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研发与改造项目,可按合作项目实际投入的10%计算减免的附加税额。
综上,我国对一般纳税人实行较为优惠的附加税减免政策,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高校毕业生创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附加税的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