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政府的定价行为包括( )。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政府的定价行为主要包括:
A. 政府指导价格:政府可以对影响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实行指导性管理。政府指导价格既包括政府定价,也包括政府调控价格。这属于政府定价行为的一种。
B. 政府定价:对公用事业企业或推行特许经营制度的行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国家可以实行定价管理。政府会制定价格标准或直接确定商品和服务的具体价格,这也属于政府定价行为。
C. 政府指导成本:在定价时可以采用成本加定额利润的方式,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具体行业的成本计算和利润控制方法。这也可以算是一种政府定价行为。
D. 政府限制性定价:在价格市场混乱或价格过快上涨时,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短期内难以通过市场调节达到缓慢合理上涨目标的商品和服务实行限制性定价,这是政府定价行为的一种手段。
E. 政府验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受国家定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在市场销售前可以实行定价验收,以保证政府定价政策的执行。这也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行为的一种方式。
所以,政府的定价行为主要包括政府指导价格(包括政府定价和政府调控价格)、政府定价、政府指导成本、政府限制性定价和政府验价等。这些定价行为和手段的目的在于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维护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