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医疗纠纷处理条例

答:
医疗纠纷处理主要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医病关系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纠纷。医病关系纠纷指因诊疗过程中的医患沟通不畅等原因造成的纠纷。
2. 医疗纠纷处理应遵循“谈判优先、调解仲裁促进、诉讼为辅”的原则。首先应通过谈判沟通解决,如果不成功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诉讼应作为最后手段。
3. 医疗事故应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现医疗事故后及时向患者说明情况,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患者的要求进行赔偿。如果处理不当可被行政处罚。
4. 医疗纠纷可通过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协议解决纠纷,调解达成协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5. 医疗纠纷可通过仲裁解决。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裁决不满意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6. 医疗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患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速裁速办,审理方式包括普通诉讼程序和简易诉讼程序等。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可上诉至上级法院。
以上内容涉及医疗纠纷的定义、处理原则和具体的处理方法,包括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