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残保金最新计算方法

答: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近年来有较大调整,最新计算方法主要如下:
1. 基数由原来的该地区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全国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2020年为例,基数为上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564元。
2. 参照系数根据受伤员不同伤残等级和原工资水平,在0.3-1.5之间浮动,不再定值。比如重度伤残,高工资人员参照系数会高于低工资人员。
3.  floats 系数引入,根据受伤员受伤前3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基数一定比例(30%-60%)的,floats 系数为2;高于基数一定比例(60%或更高)的,floats 系数为1.5。
4. 最高限额不在固定,根据各省人社厅公布的当年最高限额浮动。2020年最高限额上浮10%,为102865元。
5. 特别增加系数略有提高,由原来的20%-40%提高至30%-50%。用于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伤残人员。
6. 定期调整机制实施。残保金标准将根据价格指数定期调整,每2-3年调整一次,确保残保金的实际购买力。
7. 残保金起缴工资基数上浮。由原来的60%最低工资或收入上浮至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2020年起全国统一为不低于699元/月。
所以,最新残保金计算方法的主要变化是基数改为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照系数浮动、floats系数和最高限额登记、特别增加系数微调、定期调整机制实施、残保金起缴工资基数上调。这些变化使残保金标准更加公平合理,更好保障伤残人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