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关于使用和管理复制、汇编的公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答:
关于使用和管理复制、汇编的公文,选项A“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是正确的。
复制和汇编的公文是对多个原件公文的整理和编排,虽然在形式上产生了新的文书,但其内容全部或者部分来源于原件公文。因此,在管理上应视同原件公文:
1. 与原件公文一并编号和登记。复制和汇编的公文应使用原件公文的编号,同时在编号后加“复”字或“汇”字标识,如“发〔2019〕1号—复1”。
2. 与原件公文一并��协和保管。复制和汇编的公文应当与引用的原件公文一并保存和归档,以便查阅和核对。
3. 处理意见和批示同原件公文。如果对原件公文已有批示,则对复制和汇编的公文一般不再批示。如果确需批示,应参照原件公文批示的内容和要求。
4. 签发机关和签字人与原件公文相同。复制和汇编的公文由原件公文的签发机关和主签字人签发和签字。
5. 应注明原件公文编号并附原件。复制和汇编的公文应在正文注明原件公文的编号,并应附原件公文的复印件。
因此,无论在归档管理还是在实际使用中,复制和汇编的公文都应视同原件公文处理,才能准确理解和使用其中的内容。选项A“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正确可取。
希望这个详细解释能帮助您进一步理解此道题和相关知识点。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