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税扣除三险具体金额怎么填

答:
个人所得税扣除三险,即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这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在个税申报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1.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个税申报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2019年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上限是4600元/月,全年为55200元。所以在个税计算时,可以扣除2019年全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上限为55200元。
2. 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9年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上限是650元/月,全年为7800元。在个税申报时,可以扣除2019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上限为7800元。
3. 失业保险费:2019年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税前扣除上限是330元/月,全年为3960元。可以在个税申报时扣除2019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但上限为3960元。
所以,在具体填报时,可以将2019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超过5520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超过7800元)和失业保险费(不超过3960元)相加,在个税申报表中的“社会保险缴费”项目填入相应金额,以获取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但金额不能超过你2019年的工资及薪金所得额。
总的来说,社会保险费用可以在个税扣除,但都有一定的上限,超出部分无法扣除。申报时要根据个人实际缴费金额进行填报,但不能超过法定上限和个人工资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