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国出口商品每公吨CIF Hamburg 500欧元,现改报CFR Hamburg价应报价多少欧元?
答:
CIF和CFR是国际贸易术语,分别代表成本保险运费价和成本运费价。CIF价格包含货物本身的成本、运输费用和运输保险费用,CFR价格只包含货物本身的成本和运输费用,不包含运输保险费用。
所以,原来报的CIF Hamburg 500欧元/吨的价格,如果改报CFR Hamburg价格,应该扣除运输保险费用的部分。
一般来说,国际海运货物的保险费率为0.3-0.5%。如果取0.4%计算,每公吨货物的运输保险费用约为2欧元(500欧元x0.4%)。
因此,将原来的CIF Hamburg 500欧元/吨的报价,扣除每吨2欧元的运输保险费用后,改报的CFR Hamburg价格应为:
500欧元/吨 - 2欧元/吨 = 498欧元/吨
所以,如果这批出口商品改报CFR Hamburg价格,应报价为每公吨498欧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计算仅供参考,实际报价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
1. 运输保险费率会根据货物类型和运输方式不同而不同,0.4%只是一个平均水平。
2. 运费的金额也可能根据报价方式的不同而有变化,CIF与CFR的运费不一定完全相同。
3. 不同的出口商品,其报价中的各成分比重会有差异,不仅限于运输保险费用的差异。
4.市场行情变动也会影响最终的报价。
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商品和市场情况,在CIF价格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确定改报CFR Hamburg价格时的溢价幅度和最终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