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被告因诉讼引发其它经济损失可以反起诉原告吗?

答:
被告是否可以因诉讼引发的经济损失反起诉原告,需要符合以下几点条件:
1. 原告的诉讼行为应构成恶意诉讼或虚假诉讼。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并非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或事实依据,被告难以主张原告存在恶意或虚假,难以反起诉。
2. 被告需要举证证明诉讼行为确实造成经济损失。比如被告需要支付律师费用于应诉,或因诉讼造成商誉受损带来经济损失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失数额。
3. 需要证明存在因果关系。被告需要证明经济损失是原告发起诉讼的直接结果,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4. 遵循诉讼时效。被告反起诉请求权也需要在法定时效内行使。超过时效的经济损失难以要求原告承担责任。
5. 考虑诉讼与和解效果。如果原告愿意在诉讼中和解,并赔偿部分经济损失,被告也应慎重考虑是否反起诉,以免过度扩大纠纷导致双方损失加剧。
所以,被告是否可以反起诉原告要综合考虑上述许多因素。如果原告明显构成恶意或虚假诉讼,并造成被告较大经济损失,同时被告也积累了必要证据,且在时效内提出反起诉请求,才适宜采取反诉手段,要求原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如果原告诉讼并非完全没有依据,双方存在调解余地,反起诉可能不利于纠纷的最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