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被单位辞退不给赔偿,不承认辞退的事,请问怎么收集证据?

答:
被单位辞退但不给赔偿,也不承认辞退的事,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收集证据来维护自身权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收集证据:
1. 保留单位发放的任何书面文件。如解聘通知、解约通知等,这些都是证据。如果单位没有任何书面文件的话,要写信单位确认解聘事宜,并要求对方签字回信,这也可以作为证据。
2. 记录单位口头通知解聘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如面谈解聘时,要记住具体日期和谈话内容,这些口头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你也可以事后写信向单位确认解聘口头通知的内容,并要求对方回函签字确认,以加强证据效力。
3. 记录相关人员的口头证言。如同事、领导等,他们口头证言的内容也可作为辅助证据,但效力稍微欠佳,建议还是写信方式取得更正式的证言支持。
4. 留存离职手续办理时的文件。如转岗证明、工作调动通知书等,这也可以证明你真的已经离开原职位,被解聘离职。
5. 其他相关证据。如病假证明(如果被辞退前长期病假)、年假记录等,也可作为间接证据,以证明被解聘的非法性。
通过以上措施收集相关书面证据和口头证言,可以形成比较充实的证据链,有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如果单位的行为涉嫌违法的话,这些证据还可以用于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希望以上内容对您处理此纠纷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