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上级机关发布下级机关的文件应当用
答:
上级机关发布下级机关的文件,应当使用的文书格式主要有:
1. 通知: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决定、命令、意见、要求等内容的文件。通常用“XXX通知”作为标题。
2. 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提出问题,并征求上级机关的意见和决定。通常用“XXX请示”作为标题。
3. 批复:用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请示文书作出答复、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文件。通常用“XXX批复”作为标题。
4. 指示: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就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的文件。通常用“XXX指示”作为标题。
5. 办法: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就如何开展和组织某项工作提出系统的意见和要求的文件。通常用“XXX办法”作为标题。
6. 通报:用于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与下级机关工作相关的信息或知识的文件。通常用“XXX通报”作为标题。
7. 批转:用于上级机关 receive 下级机关呈报的文件,在加注批语后转发给其他有关部门或下级机关的文件。通常用“XXX请批转”作为标题。
所以,上级机关发布下级机关的文件,应使用通知、请示、指示、批复、办法、通报等格式,并在标题中注明发文机关和文号,以明确其命令性和强制性。文件内容应简明清晰,语言表达准确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