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税?

答: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一种扣除方式,目的是鼓励个人赡养老人。具体操作如下:
1. 符合条件:纳税人在税年内赡养的老人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年满60周岁以上且难以生活自理的老人,包括纳税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 扣除额:每赡养1名老人,可扣除1.2万元,最高可扣除4.8万元。如果老人赡养时间不满1年的,扣除额按月计算,每月可扣1000元。
3.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纳税人和被赡养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关系证明:证明纳税人与被赡养老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
(3)医疗证明:被赡养老人无法独立生活的医疗证明。如指定专科医院出具的证明。
(4)经济供养证明:纳税人对老人进行经济供养的证明,如收费单据、转账单等。
4. 申报时机:可在年报申报时主动申报,也可在税务机关进行年度综合所得税清缴检查时提供申报材料申报。
综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减轻纳税人经济负担的一项优惠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准备好申报材料,在申报综合所得税时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此项扣除,以合法合理减税。如有任何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