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只收不付强制解除方法

答:
只收不付强制解除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你可以通过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方式,如书面通知,发出解除合同的意向。明确表达不再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意愿,要求对方也不再履行,合同自通知发出之日解除。这是比较温和的方式,但对方可以拒绝或要求赔偿损失。
2. 在法定期限内解除。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在某个期限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你可以行使这个权利,在期限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对方通常不会拒绝,因为这是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但前提是必须在期限内行使。
3. 以对方违约为由解除。如果对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你可以以此为由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及给你造成的损失。对方也有可能不承认违约而提出抗辩。
4. 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解除判决。当其他方法不奏效时,你可以将纠纷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合同解除之诉。经过诉讼程序后,法院会依法判决是否准许合同解除。这是比较强硬的方式,但需要付出较高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
5. 采取其他非诉讼方式。如进行施压或威胁,以迫使对方同意解除合同。但这些方式存在法律风险,不建议采用。正确的方式还是首选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者使用法律授权的程序解决争议。
这些都是解除一方只收不付的强制合同的主要方法,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纠纷状况选择适宜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在采取行动前,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程序的适当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