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离职员工在最后不足月中间休了2天年休假如何算工资?

答:
对离职员工在最后一个工作月中休年假的工资计算,一般按以下原则:
1. 工作日按正常工作日计算工资。离职员工在最后工作月,没有休年假的工作日,应按正常工作日计算工资,支付全薪。
2. 年休假天数按比例发放工资。休年休假的天数,应按年休假日薪资计算,支付部分工资。比如一个月有20个工作日,员工休了2天年假,那么年假天工资=月薪/20*2。
3. 终止工资与年假工资总和不超过一个月工资。员工离职时,按在职工作时间应得的终止工资,加上年假工资的总和,不应超过一个完整工作月的工资。超出部分可以不再支付。
4. 个人所得税等扣除比例按实际工作日计算。离职员工的工资扣除个人所得税等项目,应按正常工作日计算的工资额进行扣除,对年假工资额按比例扣除。
5. 社会保险费可以不再支付。在离职月内,企业可以不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劳动合同 officially 终止。而公积金如果在离职月内发生,也可比照上款扣除。
总之,离职员工在最后工作月中年休假的工资,应根据实际工作日与年假日分别计算工资,已支付的终止工资、扣除应扣项目后,工资总额不超过正常工作月的工资。社保等可停止缴纳。希望以上解释能令你对该工资计算规则有所了解。如有 any 其他问题欢迎和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