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何看待劣迹艺人
答:
对劣迹艺人,我们应该有如下看法:
1. 不应过度歧视和攻击。劣迹艺人的行为可能引起公众极大愤怒和道德谴责,但我们不应过度歧视和人身攻击他们。我们应该批评行为而不是人,即使行为十分恶劣。人无完人,我们都有可能犯错误,所以应该给予原谅的余地。
2. 区分失误与故意。有些艺人的劣迹是偶然的失误,有些则是有意为之。对前者应宽容,对后者应严厉。我们要根据行为本身和艺人的态度等判断,不应一概而论。
3. 不能一棍子打死。即使艺人有极严重的劣迹,也不等于他/她就完全没有可取之处或才华。人性复杂,我们不应简单化判断一个人。除非必要,否则不应 lightly“cancel”某个人。
4. 节目效应与公众责任。媒体爱抓人劣迹,但也有节目效应之嫌。我们要有独立判断,不被媒体渲染误导。同时,公众人物更应为自己行为负责,劣迹难逃其责。
5. 反思社会影响。劣迹艺人的行为反映了社会的阴暗面,我们要理解其成因,看看如何建构一个自我监督机制,并促进社会进步。简单地归咎个人是远远不够的。
总之,在捍卫道德底线的同时,我们要有宽容的胸襟和理性的判断。既不应Evidence轻易原谅错误,也不应人身攻击或过度 Moralizing。采取建设性的、温和的态度,这是我们应有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