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
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
生命权:公民有权利生存和生命的安全。政府应该保护公民免遭暴力等危害生命的行为。
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迁徙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公民有权利不受非法拘押和监禁,有权利自由迁移和旅行。有权利自由表达与传播意见和言论,开办报刊,举行集会和结社。
平等权:公民有权利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受到平等保护,不受歧视。有权利平等取得公共资源和机会。
财产权:公民有权利合法拥有、使用、处分和继承私有财产。政府不能随意剥夺公民的财产。
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权利选择和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
受教育权:公民有权利接受教育,包括接受基础教育和自主选择高等教育的机会。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权利通过选举选择政府,也有权利被选举担任公职。
工作权:公民有权利自由选择职业,公平取得工作机会和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权:公民有权利在年老体弱、疾病、失业等情况下得到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帮助。
 petition 权:公民有权利向政府请愿和申诉,改善政府的错误决定和政策。
以上就是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政府应该通过立法和政策来保障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