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还可以追究么

答: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原则上公安局不会受到追究的法律责任。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
1. 如果检察院不起诉是因为公安机关提供的案件材料不足或证据不足,导致不能起诉,则公安机关可能会受到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的询问或约谈。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查,完善案件材料以支持起诉。
2. 如果检察院不起诉是因为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或违法违纪行为,如逼供、刑讯逼供、伪造证据等,则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可能会受到监察机关或控告机关的调查与追究。
3. 如果不起诉的案件事关重大,社会影响恶劣,则公安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如省公安厅)有权对案件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存在重大失职失误,则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或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4. 当事人如果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及公安机关侦查不满,有权向上级检察机关或者法院进行申诉甚至提起诉讼。如果申诉或诉讼指出公安机关侦查中确有重大过错,则公安机关可能最终需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检察院不起诉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就完全不会受到追究。关键在于案件本身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及移送过程中是否存在重大错误或违法行为。只要这些方面没有问题,则一般公安机关不会受到严厉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