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下列有关合营企业董事会和合作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
关于合营企业董事会和合作企业董事会,正确的表述有:
1. 合营企业董事会的成员由合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推选产生,合作企业董事会的成员由合作各方平等选举产生。
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的产生考虑各方出资比例,体现出资方的主导地位。合作企业董事会成员由合作方平等选举,体现合作各方地位的平等。
2. 合营企业董事会决议采取多数表决制,合作企业董事会决议实行一致同意制。
合营企业遵循多数决定原则,合作企业 decisions要求全体同意,维护各方的权益平等。
3. 合营企业董事会主席可以设一个,也可以设多个,合作企业董事会主席只设一个,采取轮流制。
合营企业董事会主席既可以一个,也可以多个,以满足各方利益,合作企业为体现平等,采取轮流制。
4. 合营企业董事会对企业具有决定性的权限,合作企业董事会对企业只具有建议性的权限。
合营企业董事会权限较大,对企业有决定性影响,合作企业董事会权限较小,主要起建议作用。
所以,上述1234表述均为正确的。其他表述如“合营企业每方董事人数相同”、“合作企业设董事长,合营企业不设董事长”等则不正确。
合作与合营企业的区别在于合作企业各合作方地位平等,合营企业各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权益,这决定了两种企业治理结构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