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利润分配账务处理

答:
利润分配涉及到公司内部收益的分配,其账务处理如下:
1. 利润分配对象确认。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确认本次利润分配的对象,如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等。并根据其持股比例等确认每个对象应分配的金额。
2. 计提利润分配金额。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和已审批的利润分配方案,从留存收益或当期净利润中计提利润分配金额。如果从留存收益中计提,则借记留存收益和贷记应付股利账户。如果从当期净利润中计提,则借记当期净利润和贷记应付股利账户。
3. 处理所得税。根据税收规定计算利润分配金额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如果应缴纳所得税,则借记当期所得税费用和贷记应交所得税账户。
4. 支付利润分配款。在利润分配方案指定的期限内,根据对象持股比例将应付股利款支付给相应对象。借记应付股利账户和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5. 处理现金分红差额。如果现金股利实际支付金额与计提金额存在差额,如付息间隔期间的利息调整等,则借记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和贷记应付股利账户,进行调整。
6. 核算剩余未分配利润。上述利润分配处理完成后,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对剩余未分配利润进行核算,作为利润分配期末现金股利确认和期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所以,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要按照对象确认、计提、税务处理、支付所得税、现金差额调整和剩余未分配利润核算等顺序进行,最终达到按规定正确分配利润的目的。每个步骤的账务记账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