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拐卖未成年人的行为为什么要入罪

答:
拐卖未成年人的行为需要入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尚在成长发展阶段,易受到各种危害和欺骗。拐卖行为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造成极大伤害,需要严厉打击和制裁。
2. 拐卖未成年人的行为涉及对人身自由和尊严的严重侵犯,违反了基本人权原则。根据国际人权公约,任何人不得被非法剥夺自由,不得受奴役和虐待。拐卖行为必须被定为刑事犯罪,纳入法律制裁。
3. 拐卖未成年人的行为往往是有组织的跨区域犯罪活动,涉及利益链、腐败等问题,危害性很大,必须依法严惩。如果不严厉打击,会助长此类犯罪活动的滋生和发展。
4. 被拐卖的未成年人容易陷入被剥削和奴役的境地,失去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教育机会。这会给社会和国家带来较大负担与隐患,必须从源头上遏制拐卖行为。
5. 中国是联合国《禁止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按照该公约的要求,将人口拐卖定为刑事犯罪,并对其实施適当的处罚与预防措施。
所以,总之,拐卖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与未成年人权益,违反人权原则和国际公约,是有组织的跨界犯罪,对社会有较大危害,必须纳入刑法,严惩不贷,以绝后患,保护未成年人,维护社会公序良俗。这也是为什么拐卖未成年人的行为必须入罪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