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怎么分割
答: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了,通常需要进行分割。分割方式有几种:
1. 根据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夫妻没有遗嘱,房产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给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需要继承人达成协议,确定各自继承份额。若无继承人,房产归于国家所有。
2. 根据遗嘱继承。夫妻一方有遗嘱指明了房产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则应按遗嘱执行。所有的继承人应遵守遗嘱,协商确定房产分割方案。没有遗嘱的一方的继承人需要放弃继承权。
3. 其他继承人放弃,由法定或遗嘱继承人继承。夫妻一方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房产由另一方的继承人法定或遗嘱继承。此时只有一方的继承人,分割较为简单。
4. 继承人协商分割。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之间协商,考虑各自对房产的依赖程度及贡献,提出房产分割方案。方案需继承人一致同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才能执行。协商失败可申请法院裁定。
5. 部分继承部分出售。继承人对房产依赖程度不同,可选择部分继承,剩余部分通过法院公开出售。出售所得再分给全部继承人。这需要继承人就出售与分配方案达成一致。
6. 所有继承人放弃,房产为国家所属。在没有其他继承人且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所有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房产归于国有。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最后方式。
综上,夫妻共同房产一方不在,关键是继承人达成一致。优先考虑遗嘱,然后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由法院裁定或部分继承部分出售。最后才是所有继承人放弃,房产为国有。每种方式都有不同的程序,需按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