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计提工资计入什么科目
答:
计提工资属于企业发生的人工成本费用,应计入企业的“薪资福利费”科目。
薪资福利费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报酬和福利的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费用在企业取得相关产品或劳务收入之前,会先行预提和预算,然后定期支付给职工,所以属于企业正常营业成本的一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薪资福利费应当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企业应根据职工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计提工资,计入当期的财务成本。一般来说,计提工资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按年三种方式。月计提或季计提方式更常见,年计提方式较少使用。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计提工资应当依次进行如下处理:
1)根据实际工作日和人员工资标准计算应发工资总额;
2)根据总额在财务软件或账簿的“工资福利费”科目下增加“计提工资”的记账凭证项目;
3)对“银行存款”科目进行扣减,表示企业支付工资的资金转出;
4)最后进行核销,使各科目借贷平衡。
所以,简而言之,计提工资应记入企业会计的“工资福利费”科目,以此确认企业当期发生的人工劳务成本,为后续支付工资和确认利润提供依据。这是企业运营中人工成本费用的重要会计处理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