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自杀怎么赔

答:
关于新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自杀导致死亡的理赔,我的回答如下:
新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提供的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事故和疾病导致的身故,但不包含自杀身故。因此,如果被保险人自杀身故,该保险合同中提供的人身保险金额将不予赔付。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对于连续投保满2年以上的保险合同,如果被保险人自杀身故,保险公司仍应赔付保险金,赔付比例为保险费的60%。
所以,如果被保险人自杀身故,投保人可以按以下步骤申请理赔:
1. 提交理赔申请,提供保险合同及身故证明等材料。由于自杀身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理赔申请书中需注明死亡原因为自杀。
2. 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核查保险合同的投保年限是否达到2年。如果未达到2年,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保险金。如果投保满2年,则视为构成理赔责任,但赔付比例为60%。
3. 对赔付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将在收齐理赔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赔付保险金60%的金额划付至投保人指定账户。
4. 投保人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赔付清单确认赔付金额,如果对赔付结果有异议,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或查询。
所以,对于新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如果被保险人自杀身故,只有在保险合同连续投保满2年后,投保人才有权利获得保险金的60%赔付。投保未满2年,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这点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需详细了解保险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我希望以上回答能解答您关于新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自杀身故理赔的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都可以咨询新华人寿的客服,他们会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