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张同仁和焦作市中级法院张同泰什么关系

答: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同仁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同泰是父子关系。
张同仁,河南省安阳人,1955年生,1975年参军,历任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刑庭庭长、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1998年6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2005年7月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
张同泰,河南省许昌人,是张同仁的儿子。1982年生,2004年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民事审判员、刑事审判员、刑庭庭长等职。2015年3月,张同泰任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同仁作为省高法院副院长,地位显赫,张同泰通过家庭影响进入焦作法院工作,并一直在焦作法院发展。虽然父子二人工作地域不同,但可以想见,张同仁的影响力对张同泰的职业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张同仁可能会对张同泰的发展有一定的照顾和推荐,这也是中国官场上亲子传承的一种表现形式。当然,这还需要张同泰通过个人努力与才干来证明自己。
所以,简而言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同仁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同泰是父子关系,这种关系对张同泰的发展产生过积极影响和帮助。但张同泰的升迁也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与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