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出租无形资产会计处理

答:
出租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 判断出租对象是否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性权利。如果出租对象属于无形资产,则按无形资产出租会计处理。
2. 无形资产出租时,应当权衡出租后资产是否仍由企业控制,如果仍由出租企业控制,应当继续确认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不由出租企业控制,应当终止确认该无形资产。
3. 如果出租后的无形资产仍由出租企业控制,出租收入在租赁期内确认为营业收入或投资收益。如果不再由出租企业控制,出租收入按一次性收入,在转让日一次性确认为营业收入或投资收益。
4. 如果出租无形资产属于售后租回,出租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出租无形资产交易分为销售交易和租赁交易两个部分进行会计处理。销售交易确认营业收入或投资收益,租赁交易确认融资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5. 如果出租后无形资产不再由出租企业控制,终止确认该无形资产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确认日计算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6. 无形资产出租产生的费用,如签订合同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等,如果出租无形资产仍由出租企业控制,费用资本化;如果不再由出租企业控制,费用在终止确认无形资产时一次性确认为当期费用。
以上是出租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如有疑问请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