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 )的国家外汇牌价。

答:
对于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有以下选择:
1. 可以选择结算当天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银公司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也就是当天的外汇牌价。这是默认的折算汇率,如果企业不作其他选择,一般税务机关会按此汇率折算人民币销售额。
2. 可以选择结算当月月均汇率。月均汇率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当月每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算术平均值。这相比当天牌价可能会平滑一些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
3. 可以选择结算上一年度年均汇率。年均汇率是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自然年中每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算术平均值。这相比当天牌价和月均汇率,可以更大程度上避免汇率波动影响,但远离当前市场实际汇率。
4. 对于部分国家或地区,企业可以选择该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汇率。比如与香港的贸易结算,可以选择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但这需要相关部门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选择。
所以,对于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消费品销售,企业可以在上述外汇牌价、月均汇率、年均汇率及其他规定汇率之间选择一个较为有利的汇率折算人民币销售额。但选择后需按税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与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