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高校编外人员怎样清退

答:
高校编外人员清退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 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编外人员的劳动合同期满时,高校选择不再与其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从而实现编外人员的清退。这种方式清退程序较为简单,但可能面临编外人员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风险。
2. 以经济补偿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高校可以选择在劳动合同期内与编外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根据编外人员的工作年限,按月付给相应的经济补偿。这种方式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但需要支付较高的经济成本。 
3. 裁员调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高校如果遭遇裁员或机构调整,可以选择裁撤相关岗位,与编外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高校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编外人员,但可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只需按规定支付工龄和社会保险费用。但这种方式只适用于真实存在裁员或机构调整的情况。
4. 因编外人员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编外人员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出现丧失工作能力的情况,高校可以以此为由随时解除与其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清退程序较为简便,但需要提供足够证据证明编外人员的过错或丧失工作能力的事实。
5. 采用移交方式处理。编外人员在编外期满前,高校可以选择将其移交至其他部门或单位,由其他单位支付其工资和人事关系。这种方式可以起到变相清退的作用,且不需要支付太高的费用。但前提是需要其他接收方的配合。
综上,高校编外人员的清退需要劳资双方协商,并严格按照劳动法规执行,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争议。选择何种清退方式,需要结合编外人员情况和高校具体条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