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家暴属于公安处理

答:
家庭暴力属于社会治安管理的重点内容,公安机关有权采取手续处理家庭暴力案件。
1. 家庭暴力行为涉及人身安全,且有一定的暴力倾向,公安机关需依法采取行动制止。在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公安将迅速出警制止暴力行为,依法约束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取证。
2. 家庭暴力涉及人身伤害的,公安机关应将被害人送医进程进行检查治疗,同时做好伤情鉴定,作为案件处理的证据。如果暴力行为已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公安应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进行立案侦查。
3. 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公安有权采取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措施进行约束。如果施暴者态度恶劣且仍具有危险性,公安也可采取安全监管措施如监视居住,以确保被害人人身安全。
4. 公安在家庭暴力案件调查期间,应充分保护被害人的隐私权和人身安全。在立案侦查后,应通过各种手段制止施暴者的再次伤害,为被害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
5. 家庭暴力案件涉及的受害妇女和未成年人,公安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妇女保护员和未成年人保护员应介入协助调查与心理援助工作。必要时应避免让被害人在面对面时重复描述暴力经历。
综上,公安机关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起关键作用。公安需依法及时制止暴力行为,保护被害人安全。同时对施暴者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约束,并在调查和心理援助工作中给予被害人特殊保护,以减少二次伤害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