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鲁班经治小人方法

答:
鲁班的经治小人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严明法纪,以正人之术。鲁班重视法治和严明的纪律,以正直的态度和手段治理小人,不采取小人的下作手段。他认为只有端正君主的 ATTITUDE和行为方式,才能有效约束小人,治理国家。
2.选贤任能,监督执法。鲁班重视选拔贤能之士担任要职,对他们进行严格监督考核,保证他们依法向善治理。同时建立监督机构如司察、御史等对政府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3.重视教化,改变小人。鲁班认为应对小人进行教育和思想改造,帮助他们明辨是非,改弦更张,成为良善之人。如孔子弟子辜鸿铭,原为小人,后受孔子教化,成为忠臣。
4.区分不同小人,有的放矢。鲁班针对不同的小人采取个别化的施策。对于不可救药的恶小人采取肃清除之策;对于可教化的,加强教化;对于闲散无聊的,安排工作,改变思想。
5.树立榜样,发挥模范作用。鲁班本身的品行举止为治理小人树立榜样,以身作则影响和感染周围的人,改变小人的思想意识,这是治理小人的根本。
所以,鲁班的治理小人方法体现了严明法治、选贤任能、教化革新、区分对待和身作则的原则,为后世治理小人提供了宝贵经验。这些方法对今天治理官场腐败和坏人依然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