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和注册资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及注册资本需符合证券法规定,一般最低500万元。
2. 有适当的经济来源和运营基础。可以是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需提供资金来源证明,证明公司有持续经营和偿债的能力。
3. 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制度建设等,对大股东和管理层进行制衡和监督。
4. 有合理的经营范围和发展计划。经营范围不能过于广泛,应具有行业门槛与定位。要制定未来3-5年发展战略和财务预测等可行性报告。
5. 遵循公司设立法律程序。要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筹组公司、正式成立等法定手续,并进行公司章程拟定、股东会首次会议召开等必要程序。
6. 指定适当高素质的管理团队。社长、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具有相关丰富经验和高度责任心。
7. 具有规范运作的内控制度。制定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 Information 等制度,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所以,总的来说,设立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关键在于具备道义的条件与程序,包括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东与资本条件,有明确的经营模式与计划,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的设立手续,专业的管理团队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这些都是企业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