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公积金在天津缴纳的在湖北仙桃能不能提取?

答:
公积金属于地方性法定福利基金,原则上只能在当地提取使用。但是,为方便劳动者的流动,现已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异地提取公积金:
1. 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要在任一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就可以使用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申请购房贷款或租房提取。
2. 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提取个人缴存的公积金。个人可将在各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个人所在地的公积金账户,实现全国统一管理和使用。但要满足在转出地缴存满2年以上和其他相关规定。
3. 在一定条件下,也可直接在异地提取一次性公积金。如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全部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在异地设立的公积金交易账户提取不超过36个月个人缴存额的公积金余额。
对于您的情形,如果在天津认真缴纳公积金2年以上,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将天津的公积金转移至你现在在仙桃的公积金账户,实现异地管理和使用。或者,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在仙桃直接提取不超过最近36个月个人缴存额的公积金余额。
具体操作流程为:
1)在现居住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公积金转移或提取申请。
2)提供在出处地(如天津)缴存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3)经审核同意后,将出处地的公积金余额转入或支付至现居住地的公积金账户。
需要注意,不同城市公积金规定和政策会有差异,建议准备相关材料前先到仙桃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要求,以确保能顺利转移或提取天津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