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行政相对人简称相对人,是指在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

答:
您说的对,行政相对人指的是在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对象,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相对人,其主要特征有:
1. 处于从属地位。行政相对人处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之下,需要遵守国家行政机关的各项管理要求和决定。
2. 权利义务定义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既有一定的权利需要行政机关保障,也有相关义务需要遵守。
3. 身份由法律授予。一个主体要成为行政相对人,其行政相对人身份和地位需要由法律和法规规定授予,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的。
4. 可为行政行为对象。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对象,既可能是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主体,也可能是行政行为的禁止义务主体。
5. 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纠正。
所以,简而言之,行政相对人是与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地位,享有明确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并可成为行政行为的对象或诉讼主体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提出来,我会继续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