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担保公司在法院的驻地人员是什么

答:
担保公司在法院的驻地人员主要包括:
1. 担保员:担保员是担保公司对外派出从事担保业务的直接操作人员,负责担保业务的接洽、评估、签订合同和履约等实际操作工作。担保员配备在各级法院,负责与当地法院的立案庭、执行庭等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和交流。
2. 担保调解员:担保调解员主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及以上法院派出,协助法院对可能产生担保需要的案件进行调解,并推荐担保方案。担保调解员一般由有司法工作经验的担保员担任。
3. 担保评估员:担保评估员主要在高级人民法院派出,协助法院对涉担保案件的财产和风险进行评估,用于法院确定案件是否适合担保以及担保条件等。担保评估员一般具有法律和财务双重背景。
4. 担保监事:担保监事驻高级人民法院,代表担保公司检查、指导区域内其他法院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并协助相关法院对当地担保市场和业务规则进行研究。担保监事一般由有丰富担保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5. 其他:还包括担保文书起草人员、客户关系维护人员等。总体而言,担保公司在各级法院派出的人员,主要围绕担保业务开展与法院的日常联系沟通和配合。这有助于担保公司深入了解法院的具体情况和担保需求,也利于促进担保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