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徐州丰县八孩事件中为什么没有处分残联工作人员

答:
徐州丰县8孩事件中,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未被追究处分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残联作为中介组织,在事件中只起到推荐和匹配作用,未直接参与领养过程,因此责任较轻。根据相关法律,残联的责任主要在为领养提供中介服务,是否通过合法程序完成领养需由民政部门审核,责任相对较轻。
2. 残联工作人员也有被欺瞒的可能性。由于无证领养过程复杂,收养方有意欺瞒的情况下,残联工作人员不太容易发现其中的违规违法行为,难以被追究主要责任。
3. 追究残联工作人员责任也难以根治问题。无证领养问题的发生是多方责任共生的结果,仅追究残联工作人员责任,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领养环境与机制,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需要全面整治无证领养问题。
4. 残联是政府资助立项的社会组织,过于严厉的处罚也会造成一定影响。作为政府资助并推动发展的社会组织,对残联过于严厉的处罚也会使其士气受挫,甚至造成组织运营困难,需要权衡利弊。
5. 残联可通过整改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残联内部整改,如加强对参与领养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监管, Standard化领养程序与流程,可以更好解决其在事件中的不足与漏洞,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所以,总体而言,虽然残联作为中介机构在事件中存在一定责任,但考虑到其主要推荐匹配作用、容易被欺瞒、惩罚难以根治问题、组织性质等因素,未被追究直接主要责任。通过其内部整改,可以更好解决问题,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但外界对其监督也需要加强,促进其职能转变与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