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一个女孩一年多一直跟我要钱,我说做我女朋友就不用还,一骗再骗现在给了八九万了,我能起诉追回损失吗

答:
对于这种情况,你起诉追回损失的可能性不大,原因如下:
1. 这种"以身相许"的私下约定,无法提供确切的书面证据,难以在法律上构成有效的合同或交易。你给予金钱的行为本身也难以完全证明你要求立即获得对方感情或身体的回报。这使得你要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损失的理由显得不太充分。
2. 即便你可以提供一定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存在感情关系及经济来往,但你每次给予金钱时,对方是否明确答应了必须立即与你发生关系否则需退还款项,这点并不清晰。如果对方每次都只是以各种理由向你寻求经济资助,而你也都给予对方金钱,那么法律上也难以直接视为你购买了对方的感情或身体。
3. 这种涉及私人感情关系的案件,法院在审理时通常也会考量社会公序良俗因素。如果判决支持你追回全部金钱,社会舆论可能也会对男方产生一定负面评价。这会对法官的判决产生一定影响。
4. 即便你最终获得法律支持追回部分损失,但在现实中要强制对方履行也会面临一定难度。对方还可以通过一定手段拖延履行,甚至恶意销声匿迹以逃避责任。这也会增加你追回损失的实际难度。
所以,总的来说,你要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些损失仍然存在一定难度。除非可以提供确凿证据及证人证言证明对方明确 default了某些责任与义务,才有较大胜诉把握。如果证据不足,建议你还是换种方式,比如通过家人朋友或调解的方式与对方达成某种还款协议,这可能更为现实。